学 院 新 闻
标 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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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示
来 自
| 人力资源处
时 间
| 2009-9-24 阅读次数 | 2423
公 示
我院李岚等七位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在职学历教育,并取得了相关学历或学位,现予以公示(具体情况见附表)。公示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9月30日。如有任何情况反映,请以书面并署实名的形式向人力资源处、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。
人力资源处 纪检监察审计室
2009年9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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